基督徒可以向上帝許願,還願嗎?
向神明許願是台灣民間信仰常見之事,大多數人一年內可能會到廟中許好幾個願望,如果向神明祈求有達成,理所當然得要去還願,這感覺是一種“交易”的信仰,例如神明完成了我的需求,我就付出什麼代價,如同我付出這一個代價來買這個願望的實現,在基督的信仰中也是這樣嗎?
之前也聽過一些見證是上帝醫治了他的疾病,因此他答應上帝要到教會;或是上帝挽救了他的婚姻所以他受洗成為基督徒....這樣的見證不少;而且在聖經中也有這樣的案例
聖經的案例
案例一 創世記的雅各
雅各許願說:「神若與我同在,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,又給我食物吃,衣服穿,使我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父親的家,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神。 我所立為柱子的石頭也必作神的殿;凡你所賜給我的,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你(創世記28:20-22)
這裡看到雅各向上帝許願,上帝如果保守祂路上平安,而且回到他父親的家中,他就十一奉獻,而且認定上帝是他的神
案例二 撒母耳的母親哈拿
哈拿心裏愁苦,就痛痛哭泣,祈禱耶和華, 許願說:「萬軍之耶和華啊,你若垂顧婢女的苦情,眷念不忘婢女,賜我一個兒子,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,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。」(撒母耳記上1:10-11)
哈拿許願如果上帝讓她生一個兒子,他把這兒子奉獻給上帝
案例三 新約的保羅
保羅又住了多日,就辭別了弟兄,坐船往敘利亞去;百基拉、亞居拉和他同去。他因為許過願,就在堅革哩剪了頭髮。(使徒行傳18:18)
這裡雖然沒有說保羅許什麼願望,但是這裡清楚描述保羅為了還願剪了頭髮,有聖經學者說保羅許的是拿細耳人之願,因為拿細耳人還願的時候要"在會幕門口剃離俗的頭、把離俗頭上的髮、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" (民數記6:18).
聖經的法則
看到聖經的案例代表基督的信仰是可以許願與還願的,甚至在聖經也有說明許願與還願的法則
摩西曉諭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領說:「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: 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,要約束自己,就不可食言,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。(民數記 30:1-2)
你若不許願,倒無罪。你嘴裏所出的,就是你口中應許甘心所獻的,要照你向耶和華-你神所許的願謹守遵行。(申命記23:22-23)
你們許願,當向耶和華-你們的神還願;在他四面的人都當拿貢物獻給那可畏的主。(詩篇76:11)
聖經告訴我們,我們若向上帝許願,而許願或起誓就必須要還願,不可以食言,需要實現自己的誓言
這樣跟一般的傳統信仰不是相同嗎?
基督徒的許願與還願的心態
其實從表面上似乎是相同,但是本質卻不大大不同,上帝不缺任何的東西,包括財務,人力,時間,所以聖經的法則要我們遵守我們所許的願,是要教導我們需要“守約”,因為我們的上帝是一位守約的天父,他要教導我們也要守約,結出聖靈“信實”的果子,上帝並不在意我們所許願望的條件,而是在意我們個人的生命
在新約的聖經中比較少提到許願的事宜,反而更注重在說明禱告與祈求,因為上帝渴望祝福我們,不見得要等我們表現好後才祝福!甚至用交換來賺取祝福,上帝愛我們是不需要用交換的,更不是付上代價來達成自己的願望,聖經中寶貴的應許我們可以用單純的信心來支取,支取祝福後獻上我們感恩的回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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